8月3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政策通知指导各工地和参建单位迅速收紧大建设疫情防控网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近期,我国多地新冠病毒疫情出现反复,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防疫工作相关部署,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反弹的严峻性,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迅速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全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细化措施,抓好防控工作(一)强化用工管理。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对所有聘用人员的健康管理,不得私招乱雇,原则上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不使用近期外来务工人员;如必须使用,应做好体温检查,核验安康码,查验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情况,在工地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统计人员进入工地前14天行程、进入离开时间、从事工种、活动区域,并实时登记建档、立案备查,由用工单位负责调查信息,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建立台账。(二)及时报告信息。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