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八、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 责 人:张云燕

法人代表:关建中

【来源:和讯网】

联 系 人:于为群、曹日祥、樊起虹、刘宸宇、史超、陈玫颖

法人代表:王益民

联系电话:0551-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人代表:何如

邮政编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48号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b区6-10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48号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法人代表: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

投资提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传真:010-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日或休息日)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51-、、

法人代表:宫少林

联系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联 系 人:程世琴、李伟、田胜彬

传真:010-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224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7号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本期债券采用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的场所

传真: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联 系 人:陈红、范卫强

一、发行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s、唐玉婷、胡劲松、董健楠

传真:0551- 010-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2008年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

邮政编码: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法人代表:张元

法人代表:汪建熙

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传真:055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传真:010-

法人代表:张雅锋

联 系 人:王晓明、孙萍、程蕾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经办律师:张云燕、李鹏峰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二、债券名称:2008年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合肥建投债”)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传真:010-

联 系 人:马逸伦、汪浩

传真:0551-

(三)分销商:

传真:055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传真:010-

邮政编码: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7亿元的“2008年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股吧)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联系电话:010-、、

联系电话:010-

传真:0551-

联系电话:021-、010-

法人代表:何如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传真:021-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2008年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联 系 人:于为群、曹日祥、樊起虹、刘宸宇、史超、陈玫颖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荣事达大道100号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二、承销团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 号通泰大厦b 座5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2楼固定收益部

联 系 人:窦长宏、陈智罡、杨婕

负 责 人:顾正宇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五层

分销商: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张志刚

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本英

联系电话:0551-、、-8022

法人代表:岳献春

元:指人民币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六、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

联 系 人:张惠凤、李杨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7亿元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5059、-5061、-5069

联系电话:010-

联 系 人:邢欣、吉爱玲、赵锦燕、张奕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人代表:王明权

募集说明书全文请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行人、主承销商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

释义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第三条 发行概要

联系电话: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0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51- 010--848、407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崔海涛

一、发行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晴、胡婷婷、梁莉、廖敏

法人代表:王大庆

(二)副主承销商: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七、债券受托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10-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青、吴荻、赵昭

传真:010-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8年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政编码:

住所: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357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联 系 人:焦瑜、王照坤

联 系 人:王峻、李飞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10-

联 系 人:赵颖楠

传真:021-

联系电话:010--1728、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 %每个计息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二座28层

四、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传真:0755-

五、发行人律师:承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1层

法人代表:李武好

联系电话:010-、

联系电话:0755-、

联 系 人:耿琳、李婷娜、刘丽丽

联 系 人:莫婷

传真:0551-、

联系电话:0551-、

债券受托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唐新宇

联系电话: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6层

监管银行/农行安徽分行:指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15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0层b2001

法人代表:李工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

法人代表:祝幼一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f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合肥建投:指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

住所:北京市建外大街1号国贸二座27-28层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5层

传真:010-、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2008年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7号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15层

5、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股吧)大厦1901室

传真:021-

法人代表:肖厚发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联 系 人:李晨、粟如冰、雷蕾

三、审计机构: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

传真:010-

联系电话:01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905室

邮政编码: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联系电话:010-、、、

四、债券期限:10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即自债券发行后第8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30%、30%和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邮政编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合肥市寿春中学16号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 系 人:胡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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