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乡投公司)、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为庐江县属国有企业,为充实加强上述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年庐江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共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庐江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4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我县县属国有企业现在聘的工作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之日);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报名时间: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5元。在考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分,时间分钟。
笔试时间:年4月24日(星期六)9:00-11:00。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年4月22日下午2:30-5:30,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经查分环节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毕业证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
属全日制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属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还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核验考生的学历信息。请考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