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交安监〔〕45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现将《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创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交安监〔〕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年2月23日
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号)和《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号)以及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交安监〔〕11号)部署和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企业标准化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我市“平安交通”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平安公路”建设。
1.公路管理部门要科学有序组织实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作,制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进度表,分解落实到各地,并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
2.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确保按时完成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年底前,重点实施并基本完成县乡道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修复、升级改造的力度,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升级改造,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复,保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H1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等相关规定,加强检测与巡查,切实做好桥梁管护工作,对辖区内的桥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对前期技术状况认定为三类的桥梁要进行复查;对新发现的四、五类桥梁,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桥梁检测力度,准确判断桥梁技术状况。确保国省干线危桥改造率和新发现危桥处置率达到%。对已认定的农村公路危桥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改造计划,且根据桥梁状况采取限载或交通管制措施以确保桥梁安全。
(二)推进“平安车”建设。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危险品异地营运车辆监管责任,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危货运输企业异地经营3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企业在异地备案完成后应及时告知车籍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市运管处要对本地在外异地经营及备案情况进行统计,异地经营累计3个月以上的车辆,市运管处应将车辆相关信息抄告经营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与相关外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协商,确保危货运输安全。要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的各项制度,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等4项新增部颁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市运管处要选择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解决,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检查台账,形成长效机制。
2.“两客一危”车辆要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上线率分别达到%和90%以上。企业建立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明确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建立监控值班台帐和违规处理台帐,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开展道路危险品和客运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依据。
(三)推进“平安站”建设。
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对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设置例检场所,明确专人负责,严格遵守例检工作流程。确实因受场地限制不能在场内进行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二级以下客运站,在不影响客运车辆正常发班的前提下,经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客运站以外的场地或委托具备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条件的单位进行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客运站根据委托单位出具的《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意见,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并盖章确认(《转发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及其做好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皖运安〔〕12号))。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按要求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检仪,对旅客进站要逐一开展安全检查,安检仪要有专人值守并经过培训,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客运旅客使用安全带,明确专人负责,禁止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车辆出站。
(四)推进“平安船”建设。
1.危险品船舶。严格航运市场准入管理,贯彻执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现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经营,严格控制新增经营者。组织开展对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越经营范围、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危险品货物装卸现场监管,建立散装液体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制度,杜绝未经评估确认安全运输条件的危险性和污染危害性不明的散装液体货物交付船舶运输。严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严厉打击未按规定申报或将危险货物瞒报、谎报为普通货物的违法行为。
2.客运船舶。严格控制新增客运企业、运力和航线,加强对水路客运经营资质的核查和监督,对经营资质水平下降或者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经营资质条件的水路客运企业,建立重点跟踪名单。对水上客运企业开展一次经营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查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擅自改装船舶、超越许可经营范围、客运船舶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后,一律按照处罚上限进行处罚。重点北京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术好北京白癜风治疗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