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三

变卖标的

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三十头镇天元新城2幢室建筑面积:.68㎡起拍价:元,保证金:元(一)房地产类项目变卖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定于年01月05日上午10时至年03月0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三十头镇天元新城2幢室,产权证号:皖()长丰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68㎡,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6层/6层。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提示: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参与竞价前请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法院举报监督-/。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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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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