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保险待遇服务指南
防疫重要提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降低因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参保人员福利待遇,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出台了多种政策来满足广大群众的业务办理需求。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
政策支持:
1.对年2-3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延迟到年4月24日(暂定)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从退休次月开始发放。2.对年2-3月份死亡的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其相关死亡业务的办理可延迟到年4月24日(暂定)。期间因延迟办理多领的养老金或多交的养老保险费在随后办理死亡待遇时统一结算。政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