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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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破1号

本院已于年7月25日作出裁定,受理债务人合肥市好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和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合肥市好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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