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研究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知

关于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管理及“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排查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的通知》(合疫防指办〔〕12号)和《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关于做好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内容进行补充,内容如下:

1.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合肥研究院职工、来访人员),应在抵肥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报告。其中:(1)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2)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3)对来自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一律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有序流动;(4)其他注意事项以本地卫生健康防疫部门通知要求为准,随时更新。

  2.从国外入境人员应提前报备,入境后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在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结束后,严格落实7天社区健康管理,具体要求以本地卫生健康防疫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3.按照《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关于做好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年12月31日起至春节后,请各科研单元、各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出行报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报备、入境人员报备、会议活动管理、重点场所防控等工作;

  4.为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合肥研究院疫情防护出行登记表》《中高风险地区来蜀人员信息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请由各科研单元、各部门指定联络人(各科研单元综合办主任;合肥研究院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唯一出口通过企业   5.《合肥研究院疫情防护出行登记表》每日11时前报送从昨日11时至当日11时的出行数据信息,目前每日报送一次即可;《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中高风险地区来蜀人员信息表》务必及时、随时报送。

合肥研究院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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