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人〔〕5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梅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胡梅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聘任陈静同志为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因机构更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聘任阚卫海同志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解聘刘辉同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解聘陆昌云同志市教育考试院院长职务;
解聘刘冰同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市长凌云
年12月21日
合政人〔〕54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罗斌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聘任罗斌同志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解聘陈华同志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市长凌云
年12月21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