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和促进稳定就业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着力解决农民工返岗难、就业压力大和复工复产企业“招人难”等突出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和促进稳定就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农民工就业需求清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托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大数据,以及通过电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手段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复工农民工的返岗时间、返岗地点、就业单位,基本摸清无岗可返、无业可就农民工的就业意愿(包括年龄、技能水平、就业地意向、薪酬预期等),完善农民工就业需求清单,及时录入全省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健全全省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引导农民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