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医院发展战略的需要,医院规模不断扩大,床位增加,医院临床护理人员急需补充,我院决定本着“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7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7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专业
学历
年龄
院区
3
护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以下
本部、滨湖(随机分配)
60
护理专业
本科
27周岁以下
本部、滨湖(随机分配)
11
护理专业
大专
23周岁以下
西区(蜀山分院、老年护理院)
合计
74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应在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资格),以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历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中“27周岁以下”为“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年应届毕业生以学信网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在线闭卷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