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二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及以下”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