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年度“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工作。经审查推荐、专家论证,拟命名舒城县、合肥市新站区、宿松县、和县、利辛县、芜湖市弋江区、界首市、怀远县为“安徽省质量强县(区)”。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县(市、区)有不同意见,请于年3月16日前向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兼传真)、。
电子邮箱:anhuiz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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