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最新通报事关hellip

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

确保年全市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7月1日,

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规范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第一期)》。

通报指出

年招生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中小学校能够自觉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要求,规范招生宣传,但有个别学校存在违规宣传等现象,相关部门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报详情

据悉,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的积极配合下,年发布中高考喜报、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等违规现象大有好转,全市招生宣传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招生环境进一步净化。但近期有群众反映,有个别学校仍以校友风采、新闻采访、网上留言、合影留念等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等。对此,市教育局表示,各种企图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宣传中高考成绩违规行为,充分暴露相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出现偏差,招生宣传工作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同时也违背了前期有关学校关于规范考试及招生宣传工作的承诺。

市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将狠抓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不放松,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是规范招生行为的责任主体,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表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有关招生宣传工作要求,明确招生宣传底线和红线,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初、高中学校以任何形式对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规范招生宣传,维护教育生态,构建秩序井然的“教育剧场”。

市教育局将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第一时间进行暗访核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再次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一律从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民办学校年检和年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内容,按区域内学校违规招生次数累计情况进行考核。

策划丨黄松敏

编辑丨黄松敏

审核丨胡勇

来源丨合肥日报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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