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大事记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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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睿星资本3.88亿英镑收购英国公寓租赁大事记

政策指引:住建部全年预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万套(间)。企业动态:万科泊寓开业房源已超16万间,平均出租率95%;睿星资本收购英国五项高品质公寓项目,并新推泛欧洲品牌。城市索引:《西安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发布。

住建部: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全年预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万套(间)

2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副部长张小宏、办公厅主任李晓龙出席并答记者问。其中,就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相关问题副部长倪虹介绍表示:“从实施情况看,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年已经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据统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了7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些重点城市,都提高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占比,普遍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40%-45%以上。计划年全国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新筹集万套。”发布会称,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是要抓好6个落实。1.落实好土地的支持政策。主要还是在五个方面发力,就是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土地来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落实审批流程的再造和简化。这个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通过联审方式,出具项目认定书,相关部门按照项目认定书加快办理。3.落实中央补助,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4.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从去年10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行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增值税原来按5%税率征收的,现在减按1.5%计算;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其他组织、个人和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产税由12%减按4%的税率来征收。5.落实水电气价格政策。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来改建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一律按照居民价格来执行。6.落实金融政策支持。目前,已经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了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等。住建部:新通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最新出台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分别从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便于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技术要点、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三大方面出台了相关要求。《通知》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重要体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好”。《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全面实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加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精心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措施;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明确防治的具体做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健全市场和社会监督,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创新组织管理方式,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装配式等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促进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修等各专业协同;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留痕;结合技术要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银保监会住建部:联合发文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强调各方面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坚守风险底线。《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ICCRA: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40城幸福指数看板

近日,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继年推出“重点十城租住幸福指数”(详见《中国住房租赁市场蓝皮书·》)后,再度推出“重点40城租住幸福指数”看板。看板通过结合各重点城市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步伐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潜力,目前重点40城可划分为以下四个梯队。

4个梯队,ICCRA制图

万科泊寓:开业房源已超16万间,平均出租率95%2月23日,万科泊寓”发布年度成长报告。其中数据显示,万科旗下青年公寓品牌“泊寓”已布局全国33座城市、管理超个门店,开业房源共计超16万间,平均出租率95%,累计为位资产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集中式长租公寓品牌。魔方集团:与上坤集团达成战略合作

近日,魔方生活服务集团与上坤集团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合作主要涉及长租公寓市场开拓及运营。上坤集团租赁住房板块的部分项目将与魔方生活服务集团合作运营管理,所涉房源量达两千余间(套),主要集中于上海区域。

未来,双方将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下,充分整合各自资源优势,聚焦探索长租公寓领域“土地市场开发、代建、重点项目合营、市场开拓”等深度合作内容,携手推动中国居住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及价值共创。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落地首单30年住房租赁贷款

近日,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正式落地首单住房租赁贷款——龙湖冠寓项目,融资金额1.3亿元,期限达30年。龙湖冠寓作为龙湖集团长租公寓品牌,是我国长租公寓运营商头部企业。合肥市作为首批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着力服务青年群体和新市民,加快租赁住房市场培育和发展。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此次支持的租赁住房项是该行在安徽发放的首笔住房租赁专项贷款,为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运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拉开了兴业银行服务安徽省住房租赁企业的序幕。

睿星资本Greystar:以3.88亿英镑收购位于英国的五项高品质公寓项目并推出全新泛欧洲品牌—Canvas

近日,睿星资本Greystar宣布通过公开市场竞标以3.88亿英镑收购四个学生公寓项目(PBSA)和一个建后出租项目(BTR)。该收购还有待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其中,这四个学生公寓项目分别位于包括伦敦、曼彻斯特和考文垂等主要大学城,共个床位。建后出租项目也位于考文垂,包括个单元。睿星资本Greystar表示,将把这些住宅作为青年专业人士(25岁以下)公寓来经营。通过其垂直整合平台来推动租赁、项目更新和其他投资项目,例如创建全新设施,从而实现其附加价值。睿星资本Greystar英国投资部高级总监BenMowbray表示:“我们在英国的增长战略是由强大且长期的市场基本面所支撑的。预计到年,英国18岁的人口将以每年2.1%的速度增长,睿星资本Greystar已经做好准备,抓住人们对高品质学生公寓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我们将首次在英国的资产组合中引入青年专业人士公寓,这项业务在我们其他欧洲市场已经非常成功”。

四川: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置三居、四居室,响应“三孩”生育政策2月17日,四川住建厅组织召开《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实施意见》共分5部分,主要包括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基础制度、因地制宜发展、落实支持政策和强化保障措施等。《实施意见》提出,在保障对象上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在住房标准上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对稳定。在多主体参与上提出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市场租赁住房通道,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注重发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引领带动作用。在监督管理上提出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对审核,加快对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意见》提出,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等重点城市,要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示范工作,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整合各类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闲置住房等资源,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巴中等产业工人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城市,要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合理用好土地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源,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要精准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主要以租赁补贴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和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适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安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三孩“留个房”近日,安徽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间),考虑到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安徽省有望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以满足三孩家庭的需求。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将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等6个城区常住人口达到大城市标准的城市,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明确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考虑到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且合理配套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接受城市政府指导,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到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河北:住建厅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计划投资76亿元2月14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年,河北省计划投资76亿元,筹集4.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各地将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雄安新区作为重点发展城市,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主要利用存量房屋、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

合肥计划年将2.3万套(间)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据悉,,截止年底已有约2.2万套(间)已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合肥市计划再纳入2.3万套(间)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安徽省层面将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85万套(间)。目前,合肥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市、区协同,部门联动,以区为主,已初步建立起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和推进机制。同时,从土地、财政、金融和税收等多方面出台支持政策,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力促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在增加土地供应方面,累计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达亩。同时,实行财政激励,对利用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别按每平方米元和元进行财政奖补。对利用自有存量用地新建和利用非住宅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每平方米元进行财政奖补。除此之外,除国办意见明确的5种渠道外,合肥市还将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盘活的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的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实物供应方面,累计已增加租赁住房约7.8万套(间)。其中,加上年计划纳入的2.3万套(间)房源共计约4万余套(间)已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另外,年全市累计已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约1.99亿元、3.3万人。此外,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银企对接会,累计已为13家住房租赁企业授信20.5亿元,投放专项贷款4.4亿元。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对个人出租住房,3年内实行零税率。合肥市对家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日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合肥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日前对该市7个城区、家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源核验发布和网签备案专项集中检查。现场,检查小组对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企业核验和备案数据与企业自有系统数据进行了比对,查看58同城、贝壳、安居客等房源信息发布平台,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已经出租未及时备案、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以及虚构或采用过期核验码等违规经营情况。下一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根据工作流程,及时核查材料,确定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对外公布,并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根据企业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促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西安: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近日,《西安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明确保障对象和标准、鼓励6类用地、房屋建设和改建、多种政策优惠并严格管理。具体意见如下: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在本市工作且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执行。

多方参与供给。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鼓励6类用地、房屋建设和改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和配套商业用房;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地铁上盖物业、地铁沿线周边综合用地及公交场站上盖物业。

多种政策优惠并严格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可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及运营管理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效率,承租对象正在享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对象不得破坏其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设施设备,不得擅自装修或转租、转借,不得转变租住用途。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主体的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等行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福建:计划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6.5万套(间)以上近期,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以需求为导向,按照“新市民、小户型、低租金、利职住、长租期”统筹谋划发展保租房,到年,全省计划新建改建保租房36.5万套(间)以上。根据《意见》,福州、厦门、泉州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作为重点发展保租房城市,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大力发展保租房。“十四五”期间,福州、厦门新增保租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福建全省其他有需求的市、县,以租赁补贴为主,重点盘活存量资源,稳步发展保租房。保租房新建项目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优先利用位于城市中心区、产业园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租赁需求多的区域存量土地、房屋建设保租房,重点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体,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条件。支持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其中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租房,保障对象可优先满足本单位、本园区职工需求。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租金管控机制,保租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意见》特别明确,新建保租房项目实行整体确权,不得办理分户产权,并在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上注明“保障性租赁住房”字样及用地性质,房屋及土地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或分割抵押。保租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各地要出台保租房项目整体转让或主要投资人转让股权等权属转让的管理细则,确保转让后原保租房性质、土地用途和土地取得方式不变。山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可享相关税收优惠2月23日,山西省住建厅表示,山西省对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予以明确,全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据悉,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可被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按《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年第24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目前,山西各市、县住建(房管)部门将与当地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本地区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及时发布并动态更新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住房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湖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2月24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在工作报告中,回顾总结了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其中涉及住房部分提及,一是稳市场、强保障。坚持“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城镇棚改3.5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35万套全面开工。年湖南省在住房方面,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非住宅去库存,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年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户,保障性租赁住房套。

江西:公布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预计筹集6.28万套(间)

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全省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筹集)目标任务为6.28万套(间),公共租赁住房新建(筹集)目标任务为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个小区、户、栋、.7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7.91万套。

定西市:出台《定西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以三种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定西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方式、支持政策、保障措施,旨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三种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企事业单位可以自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以配建,也可以将商业用房、社会存量住房、闲置房屋按照规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从土地、金融财税、项目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明确了信贷、债券、降低税费等支持政策,并在优化审批服务、落实资金支持、执行民用水电气暖价格、完善配套设施等方面规定了支持内容。保障性租赁住房接受县区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发展改革部门批复、低于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的价格进行出租,且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十堰: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2月22日,十堰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涉及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发改委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确定,租金水平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70%,每两年核定一次。保障对象主要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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