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通告最高奖励30万

(文末福利)

4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发布《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告》,进一步调动全社会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举报内容

本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事项的核查情况,对举报人给予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事项属于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元至元。

(二)举报事项属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其中:

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举报方式: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24小时电话为和-;邮箱为hfj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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