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程宏超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合政人〔〕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聘任程宏超同志为市董铺·大房郢水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聘任张吉军同志为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聘任周丽华同志为庐江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聘任肖红冰同志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管理与服务系主任,因机构更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聘任赵青松同志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共教学部主任,因机构更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聘任金钟同志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市长凌云
年10月21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卫东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通知
合政人〔〕42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
聘任周卫东同志为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聘任屠冉同志为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因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管领导人员职务名称相应变更。
请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市长凌云
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安徽高层参考
?投稿邮箱:wxxf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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