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1月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和Ⅱ级响应措施。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请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落实下列响应措施:
一、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体育赛事等户外运动。
二、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三、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或过马路时要观察周围环境,小心缓行通过。
四、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五、停止校内在建工程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迅速传达到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合肥市教育局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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