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原则
2、初中特长生招生
(一)公办小学招生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
各中小学各定点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1)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单独报名: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区或外地就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回我区就读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2、户口簿;
6月25日&md合肥市滨湖寿春中学ash;26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48中学望湖校区(包河大道和祁门路交口向西200米,路南)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日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7日—24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6日—7日,6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合肥包河大地中学和合肥新康中学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报区招办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提前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合肥市个人社保办理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其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用语规范,有关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教体局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于6月12日—13日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
一、指导思想
4、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4、民办初中招生
5、各校要高度关注女童入学问题,确保女童依法完成义务教育,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3)适龄合肥市滨湖寿春中学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各小学于6月10日前将学区图和招生启事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二)坚持“就近、免试、单校划片”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精神,我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46中、48中特长生招生方案通过包河区教育体育网和46中、48中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合肥市寿春路中学办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 1号)等文件精神,以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为目标,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3、房产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2、户口簿;
3、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房产有效证明材料);
为依法做合肥市寿春中学贴吧好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关于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5〕1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公办初中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小学(19所):太湖路小学、曙宏小学、谢岗小学、五里小学、包河外国语第二实验小学、王大郢小学、晓星小学、金葡萄小学、宋村小学、葛大店小学、淝河小学、青年路小学鲍岗校区、屯溪路小学新街校区、师范附小保兴校区、官塘小学、61中(小学部北区)、61中(小学部南区)、56中(小学部)、合肥市人住房公积金徽州小学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在包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滨湖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初中(6所):29中、56中(初中部)、61中(初中部)、64中(初中部)、65中、包河中学(初中部2015合肥市一模成绩)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招生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我区所有定点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报名,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3日—17日、29日—31日
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积极引导动员学区内视残、听残儿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
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2)暂住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已实际暂住1年以上(含1年);
(三)其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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