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季节性休市的通告

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合肥市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实行季节性休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市时间: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年4月30日(农历四月初八)。

二、休市范围: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

三、休市期间,城区禁止所有活禽交易,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四、依据《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第二十条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季节性休市期间从事活禽交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市场举办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在菜市场外摆摊设点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和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举报违规活禽交易行为。

违规活禽交易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市管理局)

合肥市人民政府

年1月13日

来源:合肥发布

值班编辑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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