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为官不为优化发展环境
新闻摘要权力,只有在制度的监督约束下,才能在正常轨道上阳光透明地行使。近年来,我市从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创新制度和举措,形成了具有“合肥特色”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1基层先行先试,治理“为官不为”
在当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大环境下,极少数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敷衍了事、消极怠工,或者在面对办事群众时“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这些“为官不为”行为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今,我市基层通过制定“推禁令”、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等方式,从“一正一反”两方面治理“为官不为”行为,鼓励干部干事创业。
据了解,庐江县在全市首创《治理为官不为的“八项推禁令”》,其中明确规定“决不允许怕得罪人、坐视不管、搞一团和气”“决不允许不抓机遇、不求发展、懒政怠政”“决不允许不重视不研究改革创新、工作严重滞后”。针对少数干部对群众服务办事不力等现象,“推禁令”提出“决不允许态度生硬、能办不办、敷衍塞责”。除了划定“禁区”,“推禁令”还提到推行“红脸出汗”的担当精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执政为民的公仆精神等。为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庐江县还制定《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免责暂行办法》,为想干事的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
2市级问责规定强化“纪律刚性”
庐江县的制度试点,只是全市深化制度建设助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一个缩影。针对为官不为现象,我市从市级层面出台了《合肥市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十种具体问责情形,内容涉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基层办事等领域。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将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分。这也是全国首个地级市针对“为官不为”行为的问责规定。
《规定》具体划分了十大追责情形,涵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原则维护纪律、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基层为民办事等领域。值得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哪家好北京看白癜风哪最好